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 总 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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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 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 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2.0.9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 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 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
2) 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3) 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 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3 检查评分表
3.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应包括: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项。该表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3.0.2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3.0.3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十一项内容。
3.0.4 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分为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分表等六种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评分表。
3.0.5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九项内容。
3.0.6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过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运输道路和作业环境十项内容。
3.0.7“三宝” 、“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使用及防护情况的评价。
3.0.8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九项内容。
3.0.9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是对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搭设和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
3.0.10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外用电梯的安全状况及使用管理的评价。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和避雷十项内容。
3.0.11 塔吊检查评分表是塔式起重机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
3.0.12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吊装机械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项内容。
3.0.13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十种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评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3.0.1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名称 | 建筑面积m² | 结构类型 | 总计得分(满分分值100分) | 项目名称及分值 | |||||||||
安全管理(满分分值为10分) | 文明施工(满分分值为20分) | 脚手架(满分分值为10分) |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满分分值为10分) | “三宝”“四口”防护(满分分值为10分) | 施工用电(满分分值为10分) | 物料提升与外用电梯(满分分值为10分) | 塔吊(满分分值为10分) | 起重吊装(满分分值为5分) | 施工机具(满分分值为5分) | ||||
评语: | |||||||||||||
检查单位 | 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3.0.2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安全生产责任制 |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扣10分 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的扣4—6分 经济承包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扣l0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扣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 10 | ||
2 | 目标管理 |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的扣10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I0分 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扣8分 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扣5分 | 10 | |||
3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扣10分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扣8分 安全措施不全面,扣2—4分 安全措施无针对性,扣6—8分 安全措施未落实,扣8分 | 10 | |||
4 |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扣4—6分 交底不全面扣4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4分 | 10 | |||
5 | 安全检查 | 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扣5分 安全检查无记录扣5分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5分 | 10 | |||
6 | 安全教育 | 无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 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扣6一8分 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 每有—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 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扣5分 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班前安全活动 |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10分 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扣2分 | 10 | ||
8 |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 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扣4分 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扣2分 | 10 | |||
9 | 工伤事故处理 | 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3—5分 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扣l0分 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扣4分 | 10 | |||
10 | 安全标志 | 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扣5分 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 扣5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表3.0.3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现场围挡 | 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2.5m的围挡扣l0分 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置高于1.8m的围挡扣10分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扣5—7分 围挡没有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的扣3—5分 | 10 | ||
2 | 封闭管理 |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的扣3分 无门卫和无门卫制度的扣3分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工作卡的扣3分 门头未设置企业标志的扣3分 | 10 | |||
3 | 施工场地 | 工地地面未做硬化处理的扣5分 道路不畅通的扣5分 无排水设施、排水不通畅的扣4分 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措施的扣3分 工地有积水的扣2分 工地未设置吸烟处、随意吸烟的扣2分 温暖季节无绿化布置的扣4分 | 10 | |||
4 | 材料堆放 |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堆放的扣4分 料堆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的扣2分 堆放不整齐的扣3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的扣3分 建筑垃圾维放不整齐、未标出名称、品种的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的扣4分 | 10 | |||
5 | 现场住宿 | 在建工程兼作住宿的扣8分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的扣6分 宿舍无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的扣5分 宿舍无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的扣3分 无床铺、生活用品放置不整齐的扣2分 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的扣3分 | 10 | |||
6 | 现场放火 |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扣10分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扣5分 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扣8分 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的扣5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治安综合治理 | 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扣4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的、责任未分解到人的扣3—5分 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扣3—5分 | 8 | ||
8 | 施工现场标牌 | 大门口处挂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的,扣3分 无安全标语,扣5分 无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扣5分 | 8 | |||
9 | 生活设施 |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扣4分 无厕所,随地大小便,扣8分 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扣8分 无卫生责任制,扣5分 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扣10分 无淋浴室或淋浴室不符合要求,扣5分 生活垃圾末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无专人管理的,扣3一5分 | 8 | |||
10 | 保健急救 | 无保健医药箱的扣5分 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扣8分 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扣4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扣4分 | 8 | |||
11 | 社区服务 | 无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扣5分 夜间未经许可施工的扣8分 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扣5分 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扣5分 | 8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1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扣10分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扣5—8分 | 10 | ||
2 | 立杆基础 | 每l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扣2分 每l0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扣5分 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的扣5分 每l0延长米木脚手架立杆不埋地或无扫地杆的扣5分 每10延长米无排水措施的扣3分 | 10 | |||
3 |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的扣2分 拉结不坚固每一处的扣1分 | 10 | |||
4 | 杆体间距与剪刀撑 |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扣5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5 | 脚手架与防护栏杆 | 脚手板不满铺,扣7—10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施工层不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扣5分 | 10 | |||
6 | 交底与验收 |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扣5分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无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小横杆设置 |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扣2分 小横杆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处,扣1分 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cm的每有一处,扣2分 | 10 | ||
8 | 杆件搭接 | 木立杆、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1.5米,扣1分 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扣2分 | 5 | |||
9 | 架体内封闭 | 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扣5分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扣5分 | 5 | |||
10 | 脚手架材质 | 木杆直径、材质不合要求的扣4—5分 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扣4—5分 | 5 | |||
11 | 通道 |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3分 | 5 | |||
12 | 卸料平台 | 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扣10分 卸料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扣l0分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的扣8分 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扣3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悬挑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2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中搭设方法不具体的扣6分 | 10 | ||
2 | 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处扣5分 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扣3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有一处扣5分 | 20 | |||
3 | 脚手板 |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扣7—10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 10 | |||
4 | 荷载 |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扣5分 | 10 | |||
5 | 交底与验收 |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扣7—10分 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无验收资料,扣5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 10 | |||
6 | 一般项目 | 杆件间距 | 每10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大横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 10 | ||
7 | 架体防护 |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扣5分 脚手架外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 10 | |||
8 | 层间防护 | 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的扣10分 防护不严密扣5分 | 10 | |||
9 | 脚手架材质 | 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3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扣10分 施工方案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扣10分 | 10 | ||
2 | 架体基础 | 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垫木,扣10分 脚手架底部不加扫地杆,扣5分 | 10 | |||
3 | 架体稳定 | 不按规定间距与墙体拉结的每有一处扣5分 拉结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扣5分 不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的扣5分 门架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5分 | 10 | |||
4 | 杆件、锁件 | 未按说明书规定组装,有漏装杆件和锁件的扣6分 脚手架组装不牢、每一处紧固不合要求的扣1分 | 10 | |||
5 | 脚手板 | 脚手板不满铺,离墙大于10cm以上的扣5分 脚手板不牢、不稳、材质不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6 | 交底与验收 | 脚手架搭设无交底,扣6分 未办理分段验收手续,扣4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架体防护 |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扣5分 架体外侧未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 10 | ||
8 | 材质 | 杆件变形严重的扣10分 局部开焊的扣l0分 杆件锈蚀未刷防锈漆的扣5分 | 10 | |||
9 | 荷载 | 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扣l0分 脚手架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每有一处扣5分 | 10 | |||
10 | 通道 | 不设置上下专用通道的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4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扣l0分 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施工方案措施不具体、指导性差,扣5分 | 10 | ||
2 | 制作组装 | 架体制作与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7—20分 悬挂点无设计或设计不合理,扣20分 悬挂点部件制作及埋没不合设计要求,扣15分 悬挂点间距超过2m,每有一处扣20分 | 20 | |||
3 | 材质 | 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杆件严重变形、局部开焊,扣12分 杆件、部件锈蚀未刷防锈漆,扣4—6分 | 10 | |||
4 | 脚手板 | 脚手板铺设不满、不牢扣8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的扣8分 | 10 | |||
5 | 交底与验收 | 脚手架进场无验收手续,扣12分 第一次使用前未经荷载试验,扣8分 每次使用前未经检查验收或资料不全,扣6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 10 | |||
6 | 一般项目 | 荷载 | 施工荷载超过1kN的扣5分 每跨(不大于2m)超过2人作业的扣10分 | 15 | ||
7 | 架体防护 |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作18cm高的踏脚板,扣5分 脚手架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封闭不严,扣12—15分 脚手架底部封闭不严密,扣10分 | 15 | |||
8 | 安装人员 | 安装脚手架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扣l0分 安装人员未系安全带,扣10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5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无施工方案、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扣10分 施工方案不具体、指导性差,扣5分 | 10 | ||
2 | 制作组装 | 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不合格,扣10分 吊篮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7—10分 电动(手扳)葫芦使用非合格产品,扣10分 吊篮使用前未经荷载试验,扣10分 | 10 | |||
3 | 安全装置 | 升降葫芦无保险卡或失效的扣20分 升降吊篮无保险绳或失效的扣20分 无吊钩保险的扣8分 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扣17—20分 | 20 | |||
4 | 脚手板 | 脚手板铺设不满、不牢,扣5分 脚手板材质不合要求,扣5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 5 | |||
5 | 升降操作 | 操作升降的人员不固定和未经培训,扣10分 升降作业时有其他人员在吊篮内停留,扣10分 两片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无同步装置或虽有但达不到同步的,扣10分 | 10 | |||
6 | 交底与验收 | 每次提升后未经验收上人作业的扣5分 提升及作业未经交底的扣5分 | 5 | |||
7 | 一般项目 | 防护 | 吊篮外侧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外侧立网封闭不整齐的扣4分 单片吊篮升降两端头无防护的扣10分 | 10 | ||
8 | 防护顶板 | 多层作业无防护顶板的扣10分 防护顶板设置不符合要求,扣5分 | 10 | |||
9 | 架体稳定 | 作业时吊篮未与建筑结构拉牢,扣10分 吊篮钢丝绳斜拉或吊篮离墙空隙过大,扣5分 | 10 | |||
10 | 荷载 |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的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扣5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6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使用条件 | 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的产品,扣10分 不具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扣10分 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扣10分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10分 各工种无操作规程的扣10分 | 10 | ||
2 | 设计计算 | 无设计计算书的扣10分 设计计算书未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的扣10分 设计荷载未按承重架3.0kN/m2,装饰架2.0kN/m2,升降状态0.5kN/m2取值的扣10分 压杆长细比大于l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大于300的扣10分 主框架、支撑框架(衍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不汇交于一点的扣6分 无完整的制作安装图的扣10分 | 10 | |||
3 | 架体构造 | 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主框架的扣lo分 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无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支撑框架(衍架)的扣10分 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不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的扣l0分 架体未按规定构造搭设的扣10分 架体上部悬臂部分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超过4.5m的扣8分 支撑框架未将主框架作为支座的扣10分 | 10 | |||
4 | 附着支撑 | 主框架未与每个楼层设置连接点的扣10分 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不严密的扣l0分 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定的扣l0分 钢挑架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扣l0分 | 10 | |||
5 | 升降装置 | 无同步升降装置或有同步升降装置但达不到同步升降的扣10分 索具、吊具达不到6倍安全系数的扣10分 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使用手拉葫芦(导链)的扣10分 升降时架体只有一个附着支撑装置的扣l0分 升降时架体上站人的扣l0分 | 10 | |||
6 | 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 无防坠装置的扣l0分 防坠装置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个附着支撑装置上,且无两处以上的扣10分 无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的扣10分 防坠装置不起作用的扣7—10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分段验收 | 每次提升前,无具体的检查记录的扣6分 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无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的扣7分 | 10 | ||
8 | 脚手板 |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的扣3—5分 离墙空隙未封严的扣3—5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 10 | |||
9 | 防护 | 脚手架外侧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不合格的扣10分 操作层无防护栏杆的扣8分 外侧封闭不严的扣5分 作业层下方封闭不严的扣5—7分 | 10 | |||
10 | 操作 | 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的扣l0分 操作前未向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的扣10分 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又未定岗位的扣7—10分 安装、升降、拆除时无安全警戒线的扣10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扣5分 升降时架体上有超过2000N重的设备的扣10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5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扣20分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扣l2—l5分 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扣20分 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扣l5分 | 20 | ||
2 | 临边防护 |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扣l0分 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3 | 坑壁支护 |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扣5—8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6分 | 10 | |||
4 | 排水措施 |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扣10分 | 10 | |||
5 | 坑边荷载 |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扣10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扣10分 | 10 | |||
6 | 一般项目 | 上下通道 |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扣10分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 10 | ||
7 | 土方开挖 |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扣5分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6分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l0分 司机无证作业的扣l0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 10 | |||
8 |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扣10分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扣10分 | 10 | |||
9 | 作业环境 |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扣l0分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扣5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6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扣10分 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扣8分 | 10 | ||
2 | 支撑系统 | 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扣6分 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10分 | 10 | |||
3 | 立柱稳定 |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扣6分 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扣4分 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 | 10 | |||
4 | 施工荷载 |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扣10分 模板上堆料不均匀的扣5分 | 10 | |||
5 | 模板存放 |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扣5分 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5分 | 10 | |||
6 | 支拆模板 | 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扣8分 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的扣5分 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扣4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模板验收 | 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扣5分 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的扣6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4分 支拆模板末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5分 | 10 | ||
8 | 混凝土强度 | 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的扣5分 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提前拆模的扣8分 | 10 | |||
9 | 运输道路 |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扣7分 走道垫板不稳不牢的扣3分 | 10 | |||
10 | 作业环境 |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l0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 表3.0.7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1 | 安全帽 | 有一人不戴安全帽的扣5分 安全帽不符合标准的每发现一顶扣1分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的有一人扣1分 | 20 | ||
2 | 安全网 |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的扣25分 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25分 安全网未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扣25分 | 25 | ||
3 | 安全带 | 每有一人未系安全带的扣5分 有一人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发现一条扣2分 | 10 | ||
4 | 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 每一处无防护措施的扣6分 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扣3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 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l0m)少一道平网的扣6分 | 12 | ||
5 | 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 每一处无防护措施,扣7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6分 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的扣3分 | 13 | ||
6 | 通道口防护 | 每一处无防护棚,扣5分 每一处防护不严,扣2—3分 每一处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扣3分 | 10 | ||
7 | 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 每一处临边无防护的扣5分 每一处临边防护不严、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表3.0.8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外电防护 | 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扣2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扣5—10分 | 20 | ||
2 |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未采用TN—S系统的扣10分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8分 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扣l0分 | 10 | |||
3 | 配电箱开关箱 |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扣10分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每一处扣5分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 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每一处扣2分 违反“—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每一处扣5—7分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5分 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5分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5分 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每一处扣2分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一处扣2分 | 20 | |||
4 | 现场照明 | 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扣5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的每1处扣2分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全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扣10分 潮湿作业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扣10分 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用绝缘布包扎扣5分 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扣10分 | 10 | |||
5 | 一般项目 | 配电线路 |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扣l0分 线路过道无保护的每一处扣5分 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未使用五芯线(电缆)的扣l0分 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的扣10分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 15 | ||
6 | 电器装置 |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的每一处扣3分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扣10分 | 10 | |||
7 | 变配电装置 |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扣3分 | 5 | |||
8 | 用电档案 |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扣10分 无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的扣4分 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扣4分 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扣3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 表3.0.9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架体制作 | 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扣9分 架体制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扣7—9分 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无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扣9分 | 9 | |||
2 | 限位保险装置 | 吊篮无停靠装置的扣9分 停靠装置未形成定型化的扣5分 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9分 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的扣9分 高架提升机无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无超载限制器的每一项扣3分 | 9 | ||||
3 | 架体稳定 | 缆风绳 | 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少一组扣9分 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的扣9分 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或角度不符合45°—60°的扣4分 地锚不符合要求的扣4—7分 | 9 | |||
与建筑结构连接 | 连墙杆的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连墙杆连接不牢的扣5分 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的扣9分 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
4 | 钢丝绳 | 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扣8分 钢丝绳锈蚀、缺油的扣2—4分 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的扣2分 钢丝绳拖地,扣2分 | 8 | ||||
5 | 楼层卸料平台防护 | 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扣2—4分 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扣2—4分 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每一处扣2分 防护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 8 | ||||
6 | 吊篮 | 吊篮无安全门的扣8分 安全门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扣4分 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扣4分 违章乘坐吊篮上下的扣8分 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的扣8分 | 8 | ||||
7 | 安装验收 | 无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的扣9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5分 | 9 | ||||
8 | 一般项目 | 架体 | 架体安装拆除无施工方案的扣5分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 架体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5分 架体与吊篮间隙超过规定的扣3分 架体外侧无立网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扣4分 摇臂把杆未经设计的或安装不符合要求或无保险绳的扣8分 井字架开口处未加固的扣2分 | 10 | |||
9 | 传动系统 | 卷扬机地锚不牢固,扣2分 卷筒钢丝绳缠绕不整齐,扣2分 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小于15倍卷筒宽度的扣2分 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扣3分 卷筒上无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扣5分 滑轮与钢丝绳不匹配的扣2分 | 9 | ||||
10 | 联络信号 | 无联络信号的扣7分 信号方式不合理、不准确的扣2—4分 | 7 | ||||
11 | 卷扬机操作棚 | 卷扬机无操作棚的扣7分 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扣3—5分 | 7 | ||||
12 | 避雷 |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无避雷装置的扣7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 7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 表3.0.10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安全装置 | 吊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的扣10分 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的扣10分 | 10 | ||
2 | 安全防护 | 地面吊笼出入口无防护棚的扣8分 防护棚材质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的扣10分 有防护门不使用的扣6分 卸料台口搭设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 10 | |||
3 | 司机 | 司机无证上岗作业的扣10分 每班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的扣5分 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记录的扣5分 | 10 | |||
4 | 荷载 | 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无控制措施的扣l0分 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的扣10分 未加配重载人的扣10分 | 10 | |||
5 | 安装与拆卸 |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扣10分 拆装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扣10分 | 10 | |||
6 | 安装验收 | 电梯安装后无验收或拆装无交底的扣10分 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5分 | 10 | |||
7 | 一般项目 | 架体稳定 | 架体垂直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扣7—10分 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架体附着装置与脚手架连接的扣10分 | 10 | ||
8 | 联络信号 | 无联络信号,扣10分 信号不准确,扣6分 | 10 | |||
9 | 电气安全 | 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的扣10分 | 10 | |||
10 | 避雷 | 在避雷保护范围外无避雷装置的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塔吊检查评分表 表3.0.11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力矩限制器 | 无力矩限制器,扣13分 力矩限制器不灵敏,扣13分 | 13 | ||
2 | 限位器 | 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的每项扣5分 限位器不灵敏的每项扣5分 | 13 | |||
3 | 保险装置 | 吊钩无保险装置,扣5分 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扣5分 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扣5分 | 7 | |||
4 | 附墙装置与夹轨钳 | 塔吊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的扣l0分 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扣3—7分 无夹轨钳,扣10分 有夹轨钳不用每一处,扣3分 | 10 | |||
5 | 安装与拆卸 | 未制定安装拆卸方案的扣10分 作业队伍没有取得资格证的扣10分 | 10 | |||
6 | 塔吊指挥 | 司机无证上岗,扣7分 指挥无证上岗,扣4分 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扣7分 | 7 | |||
7 | 一般项目 | 路基与轨道 | 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扣3分 枕木铺设不符合要求,扣3分 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扣3分 轨距偏差超过规定的,扣2分 轨道无极限位置阻挡器,扣5分 高塔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 10 | ||
8 | 电气安全 | 行走塔吊无卷线器或失灵,扣6分 塔吊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2—5分 道轨无接地、接零,扣4分 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扣2分 | 10 | |||
9 | 多塔作业 | 两台以上塔吊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扣10分 措施不可靠,扣3—7分 | 10 | |||
10 | 安装验收 | 安装完毕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的扣l0分 验收单上无量化验收内容,扣5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12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施工方案 | 起重吊装作业无方案,扣10分 作业方案未经上级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扣5分 | 10 | |||
2 | 起重机械 | 起重机 | 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扣10分 吊钩无保险装置,扣5分 起重机未取得准用证,扣20分 起重机安装后未经验收,扣15分 | 20 | |||
起重扒杆 | 起重扒杆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扣20分 扒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7—20分 扒杆使用前未经试吊,扣10分 | ||||||
3 | 钢丝绳与地锚 | 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的扣10分 滑轮不符合规定的扣4分 缆风绳安全系数小于3.5倍的扣8分 地锚埋没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分 | 10 | ||||
4 | 吊点 | 不符合设计规定位置的扣5—10分 索具使用不合理、绳径倍数不够的扣5—10分 | 10 | ||||
5 | 司机、指挥 | 司机无证上岗的扣10分 非本机型司机操作的扣5分 指挥无证上岗的扣5分 高处作业无信号传递的扣10分 | 10 | ||||
6 | 一般项目 | 地耐力 | 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扣5分 地面铺垫措施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 | 5 | |||
7 | 起重作业 | 被吊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的扣3—6分 有超载作业情况的扣6分 每次作业前未经试吊检验的扣3分 | 6 | ||||
8 | 高处作业 | 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落措施的扣9分 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靠悬挂点的扣9分 人员上下无专设爬梯、斜道的扣5分 | 9 | ||||
9 | 作业平台 | 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扣5分 作业平台临边防护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作业平台脚手板不满铺的扣3分 | 5 | ||||
10 | 构件堆放 | 楼板堆放超过1.6m高度的扣2分 其他物件堆放高度不符合规定的扣2分 大型构件堆放无稳定措施的扣3分 | 5 | ||||
11 | 警戒 | 起重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扣3分 未设专人警戒,扣2分 | 5 | ||||
12 | 操作工 | 起重工、电焊工无安全操作证上岗的每一人扣2分 | 5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表3.0.13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1 | 平刨 | 平刨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扣5分 无护手安全装置,扣5分 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分 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扣3分 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的,平刨和圆盘锯两项扣20分 | 10 | ||
2 | 圆盘锯 | 电锯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扣5分 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缺一项的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分 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扣3分 | 10 | ||
3 | 手持电动工具 | 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的扣l0分 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扣5分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的扣5分 | 10 | ||
4 | 钢筋机械 | 机械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分 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扣5分 传动部位无防护的扣3分 | 10 | ||
5 | 电焊机 | 电焊机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分 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的扣5分 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扣5分 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的扣3分 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的扣5分 电焊机无防雨罩的扣4分 | 10 | ||
6 | 搅拌机 | 搅拌机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5分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分 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3分 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的扣3分 搅拌机无防雨棚和作业台不安全的扣4分 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的扣3分 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扣4分 作业平台不平稳的扣3分 | 10 | ||
7 | 气瓶 | 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的扣5分 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各扣5分 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的扣5分 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的每一个扣2分 | 10 | ||
8 | 翻斗机 | 翻斗车未取得准用证的扣5分 翻斗车制动装置不灵敏的扣5分 无证司机驾车的扣5分 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 10 | ||
9 | 潜水泵 | 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分 保护装置不灵敏、使用不合理的扣5分 | 10 | ||
10 | 打桩机械 | 打桩机未取得准用证和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5分 打桩机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5分 打桩机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扣5分 打桩作业无方案的扣5分 打桩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扣5分 | 1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